风大得关窗都有些吃力,陶琪庆幸男朋友就住隔壁,忙唤了沈肃过来帮忙,两个人急急忙忙把所有窗户关严。
拉歌和它的兔子笼也终于有机会被挪进了屋,但还是不受待见,被沈肃搁在了卫生间。自从陶琪和沈肃好了,拉歌就变成了陶琪的宠物,一天三顿兔粮搭配干苜蓿、胡萝卜,吃得它迅速胖成一个毛球。
对于主人谈恋爱这件事,它一万个赞成。
到了下午,台风正式登陆了。
天色混沌如黄昏降临,黑云层层堆叠,小山似的不断往一座座高楼压下去。整个世界都癫狂了,风在楼宇间穿梭咆哮,像有无数的轰炸机在头顶盘旋。
广告牌被狂风撞得哐哐作响,摇摇欲坠。不时便有谁家忘在阳台的花盆掉落,“咣当”一声砸在马路上,粉身碎骨。年久失修的遮雨棚被风猛地扯下,抛出老远。
雨落下来,瞬时便暴涨成瀑布,被风卷着狠狠拍在窗户上,像子弹激射在玻璃上“噗噗”响。
到黄昏时,整座城市都在鬼哭狼嚎,车灯兴奋地狂闪,报警器的尖叫响彻云霄,行道树群魔乱舞,加入这狂欢派对。
天已尽黑,在狂风的撞击中,窗户颤抖着发出哀鸣,令人担心它会承受不住压力碎裂。陶琪的花园被蹂躏得一片狼藉,隔窗望出去,小区里已经有好几株香樟树被风拦腰吹断了,横在路中间。
黑色冷雨笼罩了整个世界,连路灯都被淋得惨淡无光,几欲熄灭。
陶琪把屋里所有的灯都打开,然后打电话让在自己家看书的沈肃过来吃饭。
她这边电话刚挂,沈肃就来敲门了。
陶琪一拉开门,狂风就“咻”地倒灌进来,差点把她推个倒仰。
她没想到门廊里也被鼓鼓的风侵占了。
沈肃忙一步跨进门,用力将门摔上,呜呜咽咽的风就被关在身后。
房间里没有风,只有诺拉·琼斯在音响里安静地唱歌,炉子上“咕噜噜”炖着青红萝卜玉米排骨汤,香气扑鼻。
圆桌上放着烤盘,烤盘周围是切成薄片的各色时蔬,白的莲藕、紫的茄子、黄的土豆、红的甜椒、方的包浆豆腐,还有五花肉、肥牛、鸡翅、T骨牛排、鸭舌、扇贝、秋刀鱼全都腌制入味,一层层放在小推车上,闪着油亮的光。一篮洗得干干净净、翠嫩嫩的生菜放在烤物的旁边,等着包裹肉食。
沈肃立即洗了手,迫不及待地坐在了圆桌前。
自从两人在一起了,沈肃每天亲自开车将陶琪从工作室接回家,而后就回自己房间洗澡、看书,等到陶琪饭菜上桌,就第一时间上门大吃大喝,毫不客气。
自从那天牵手后,沈肃几乎没有对她有更进一步的亲密动作。两人相处得像搭档、邻居、饭友、亲戚,胜过像一对情侣。
陶琪几乎疑心,沈肃找她做女朋友,念那么动人的情诗,其实就是为了随时上门骗吃骗喝。但她喜欢这种烟火气的爱情,这样的爱情,才能在凡尘俗世里长长久久。
屋外暴雨如注,狂风呼啸,凄厉似万鬼齐哭。
可是,沈肃怔怔地看着橘黄灯光下,陶琪在餐桌前忙碌的侧影,只觉这一室无风无雨,静谧如春。
这世上时刻都有噩耗传来,但有个人与你一起扛,风霜雨雪都没那么可怕了。
陶琪不知沈肃心中所感,只麻利地在烤盘上均匀地涂抹橄榄油,夹了两块五花肉和鸡翅放在烤盘上,烧热的烤盘与肉汁一接触,立即发出“嗞嗞”的响声。
这声音听在沈肃耳朵里无比美妙,他忙将带来的威士忌打开,给两人倒上。陶琪则去取了冰块,放了几枚在各自的酒杯里。
肉很快熟了,沈肃迫不及待夹起两片肉,熟练地包在生菜里。
“饿死鬼!”陶琪有点嫌弃地瞪他一眼。
却不想,那包得很漂亮的五花肉菜包已经递到了她嘴边。她毫不客气地张嘴咬了一大口,抹了蜂蜜的五花肉配着脆嫩的生菜,吃在嘴里,甜进心里。
没想到沈肃这么清高的男人,也知道要先讨好女友,她过去真是太低估他了。
不等陶琪开口说话,沈肃便端起酒杯,对陶琪道:“希望今后的每一天,都无风无雨,有酒有你。”
他的眼睛里凝着一点光,没有笑意,显得很认真,仿佛除了这个愿望,他就别无他求。
“咦?难道今天刮的是‘嘴甜号’风球?”陶琪笑着举杯和沈肃轻碰了一下。
“那是因为,你比酒醉人。陶琪……”沈肃柔声唤她,“陶琪”两个字被他半含在唇边,几乎舍不得咽下。
她抬眸望着他的眼,他这双眼真会说话,有了它们,大律师的巧舌都没了用武之地。
“酒真就这么好喝?”陶琪白他一眼。
“你若是尝过孤独的眼泪,就知道所有酒都是好喝的。”沈肃深深凝视着她,凝视得她几乎要融化在他眼中,他才将酒杯放在唇边,轻轻抿了一口。
陶琪只觉心中腾起一把火,赶紧浇了一口酒下去灭火。
一杯酒下肚,陶琪整个身体就被它恰到好处地烘热,像控制精妙的小火舔舐着一口奶锅,让翻滚的香甜奶液一直温热着,而不会溢出来。
接下来沈肃简直刷新了陶琪的三观。
他熟练地给蔬菜、肉片、鸡翅、牛排翻面,一有烤熟的,就先卷在生菜里包好,递到陶琪嘴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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